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236,359,341.76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619,847.04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8,693,280.09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29,399,165.74元。

  鉴于2024年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和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不满足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主要营业业务行业现状、中长期发展的策略、经营计划及现金流等因素,结合宏观经济发展形势,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别的形式的分配。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修订),公司从事的行业属于C22造纸和纸制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2造纸和纸制品业”大类下的“C222造纸”种类,具体细分为“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造纸行业与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紧密相连,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产业。2024年,在环保政策持续加码、市场需求动态变化和技术发展推陈出新的背景下,造纸行业向绿色化、高端化和智能化方向转型,行业整体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据中国造纸协会调查资料,2024年全国纸及纸板生产企业约2,500家,全国纸及纸板生产量13,625万吨,较2023年增长5.09%;消费量13,634万吨,较2023年增长3.56%,产销量齐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2015一2024年,纸及纸板生产量年均增长率2.71%,消费量年均增长率3.11%,人均消费量呈上升趋势。

  当前,国内主流纸企规模扩张步伐不止,以继续提高自身成本竞争优势和市场话语权。部分厂家在加快跨界扩张步伐,充分的利用自身资金、技术优势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的同时,基于自身成本优势与技术优势加大对海外市场的开发力度。2024年,我国纸及纸板进口1,087万吨,同比下降3.98%;纸及纸板出口1,078万吨,同比增长15.67%。

  分产品类型看,下业对纸及纸板需求呈现多样化。2023年,箱纸板和瓦楞原纸在生产和消费中均占据最大份额,分别为22.83%和22.48%(生产量)以及25.96%和24.85%(消费量),反映下业对两种材料的需求较高。特种纸及纸板虽然占比较小,但在特定应用领域中具备极其重大价值。

  从发展趋势来看,“数字化”“电子化”“无纸化办公”对传统造纸品种,尤其是文化用纸造成较大冲击,但细分领域的特种纸反而呈现一定的小幅上涨的趋势。其中,新闻纸的产量占纸及纸板总产量的比例由2013年的3.56%下降至2023年的0.62%,消费量占纸及纸板总消费量的比例由2013年的3.70%下降至2023年的0.98%。涂布印刷纸、未涂布印刷书写纸的产量及消费量比重也有较大幅度的下滑。特种纸占纸及纸板总产量的比例由2013年的2.27%提升至2023年的3.43%,总消费量的比例由2013年的1.92%提升至2023年的2.13%。(数据来源:中国造纸协会)

  公司主要是做环保再生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集废纸回收、环保造纸及涂布成型于一体,形成资源再生利用价值链的造纸企业,致力于为轻工制造、物流运输、电子商务、商业流通等下游应用领域客户提供中高档、高性能、绿色环保的包装纸及各种功能用纸。公司基本的产品包括高强度瓦楞纸、特种纸(热敏纸等)、白板纸等,已在粤东地区尤其是闽粤及周边地区形成规模化销售,并已建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区域市场影响力。

  公司目前拥有年产18万吨的高强瓦楞原纸生产线亿平方米的特种纸生产线,并配套相关废水综合处理设施,通过“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的认定。公司以科学技术创新为基础,一直在改进生产的基本工艺,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优秀会员单位”等。

  未来,公司将继续巩固发展以高强瓦楞纸、特种纸为基本的产品的主营业务,稳健打造第二增长曲线,不断的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

  高强瓦楞纸是一种通过特殊工艺增强强度的包装材料,其核心由V形瓦楞芯与上下层纸复合而成,具备优秀能力的抗压、抗冲击和耐撕裂性能。其原料一般会用红松木浆、废纸浆、竹木浆等混合纤维,并添加聚氨酯乳液、硅藻土等增强剂,以提高硬挺度和耐磨性。

  高强瓦楞纸大范围的应用于物流与电商、工业包装、定制包装等场景。在物流电商领域,高强瓦楞纸用于制作特硬快递纸箱、飞机盒、重型蜂窝纸箱,承重可达20-50kg,适应长途运输;在工业包装领域,高强瓦楞纸用于制作如家电(冰箱、洗衣机)、汽车配件等产品的防撞包装,利用其缓冲性能保护精密部件。此外,高强瓦楞纸外部支持印刷LOGO、个性化尺寸设计,适用于礼盒、鞋盒等各类展示场景。

  高强瓦楞纸是公司的基本的产品之一。公司目前拥有一条5650/700型长网多缸高强瓦楞纸生产线g/㎡不一样的规格的产品。产品外观及品质衡量准则均达到GB/T 13023-2008《瓦楞芯(原)纸》规定的指标,获得包装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

  特种纸是为特定用途设计的工业用纸,具有如耐高温、高透气性、导电性等独特的物理或化学特性。根据功能用纸特性,特种纸可加工成具备防潮、抗静电、阻燃等功能用纸,用于工业与消费领域不相同应用场景。另外,特种纸可按照每个客户需求调整成分(如添加复合纤维)或涂层工艺,实现满足多种领域的定制化需求。特种纸最重要的包含热敏纸、金属涂层纸、荧光纸/磨砂纸等。

  特种纸中的热敏纸是一种涂布特殊化学层的纸张,基材为原纸或薄膜,表层含无色染料、显色剂等成分。当受热(如打印机热头接触)时,染料与显色剂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文字或图像。常见的热敏纸应用场景包括商业流通领域的超市收银纸、银行ATM凭条,物流领域的电子面单打印,公共服务领域的地铁票、医疗检验报告等。

  热敏纸是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生产的主要特种纸产品之一。公司于2019年动工建设“年产5万吨环保新材料特种纸”生产线年建成投产,项目年产热敏纸2.5万吨,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商超、物流、公共服务等领域。

  公司设有采购中心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工作,对供应商的原材料质量和及时供货能力进行审核及评价,一直更新、完善合格原材料供应商的资料数据,并对其综合能力进行审核。公司生产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废纸。目前公司对废纸和其他原材料等采用按生产计划采购的模式,即生产中心依据公司库存和生产情况确定主要原材料采购需求,再由采购中心结合市场行情制定采购计划,适时进行采购。

  公司采用计划生产模式进行生产,即每月根据近期的销售情况及库存数量,结合销售中心在手订单及对本月销售的预测制定生产计划,安排生产。这一生产方式有很大成效避免了存货积压的风险,又能及时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有助于保持公司经营平稳性。公司成立了生产中心、PMC中心等完整的与生产环节相关的组织机构,各生产职能部门在公司统一组织安排下开展生产活动。

  公司主要是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依据订单情况,将所生产的产品直接销售给客户。在客户开发方面,公司会按照每个客户的需求量、订货周期和账期长短等因素选择重点客户有序开发。对已有客户,公司会积极听取客户的意见,及时将客户的意见反馈至生产、研发等环节的相应部门,从而持续改进公司产品,提升客户满意程度,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保持客户关系稳定。公司的销售中心、研发工程中心、生产中心、PMC中心等部门相互协调,以保证供货的质量和时间符合客户的要求。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677.24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9.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61.9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131.1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319.6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1,291.3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7.75万元,比上年同期大幅改善3,714.56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5年4月29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建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写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根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赞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通过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及重大决策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写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的内容根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鉴于2024年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和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不满足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主要营业业务行业现状、中长期发展的策略、经营计划及现金流等因素,结合宏观经济发展形势,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别的形式的分配。

  监事会审核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依据政策导向,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依据公司2025年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报告的内容根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6、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薪酬制度及结合公司2024年度整体经营情况,确定了公司监事人员薪酬情况,并依据公司2025年发展计划及当地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监事人员薪酬计划,内容真实公允。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全体监事都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督管理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请审议。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有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的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发生的融资总额不超过22亿元。为缓解金钱上的压力,提高融资效率,拟申请批准由公司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其控制的公司、控制股权的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等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同时,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公司在预计的金额范围内,依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分配使用,如在上述额度期限内有新设子公司,该子公司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生效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过审慎评估和研究,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和工作量确定相关费用。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对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根据通知要求,该项会计政策变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86,349,432.51元。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编写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2025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有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的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发生的融资总额不超过22亿元。为缓解资金压力,提高融资效率,拟申请批准由公司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配偶及直系亲属等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同时,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公司在预计的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根据有必要进行分配使用,如在上述额度期限内有新设子公司,该子公司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生效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壮加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拟发生的关联担保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公司预计在2025年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5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97%,相关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预计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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